作者:POS机行业新闻小编发布时间:2025-08-27分类:行业新闻浏览:63
不久前,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典型POS机诈骗案——以胡某为首的35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这一案件之所以引发关注,不仅因其涉案人数多,更在于犯罪团伙的“专业化伪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团伙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已达“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必将面临刑事处罚,这也为POS机行业的违法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从近年全国范围内的POS机犯罪案件来看,违法活动已从“单一诈骗”升级为“全链条黑灰产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领域,对用户和金融秩序造成多重危害:
这是最常见的POS机犯罪类型,犯罪分子通常以“免费送机”“无押金”“低费率”为噱头吸引客户,再通过多种手段截留资金:
以“激活需刷流水”为由,冻结客户100-500元押金,承诺“达标返还”却拒不兑现;
虚构“保证金”“服务费”,声称“办理大额信用卡需预缴费用”,收费后失联;
隐瞒“流量费”真相,承诺“终身免流量费”,却在激活后每月自动扣费30-50元。
部分犯罪团伙办理POS机只是“幌子”,核心目的是套取客户敏感信息,形成“收集-贩卖-获利”的黑色链条:
在办理POS机时,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照片、人脸识别视频等资料,随后将这些信息转手卖给网贷公司、诈骗团伙,每单可获利50-200元。此类行为不仅侵犯用户隐私,还可能导致客户遭遇“被贷款”“银行卡盗刷”等二次伤害。
更隐蔽的POS机犯罪是利用设备进行“信用卡套现”和“洗钱”,严重破坏金融稳定:
随着POS机诈骗案件频发(商户投诉率同比上升30%),监管部门、支付机构已采取多项措施,从“源头防控”到“末端打击”形成闭环:
严格要求支付机构加强代理商管理,严禁“电销、网销POS机”“虚假承诺返押金”等违规展业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近期多起以假冒POS机退押金等为由实施诈骗导致资金受损事件的风险提示》,明确告知用户“官方不会以电话、短信形式推销POS机或退押金”;
将POS机犯罪纳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监管范畴,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在“开户、交易监控”等环节落实反诈责任,对异常POS机交易实时预警。
主流支付机构纷纷出台措施,切断违法展业渠道:
发布声明:明确“不会以客服名义电销POS机”“押金返还仅通过官方APP操作”,提醒用户警惕第三方渠道;
严惩违规代理商:对“电销诈骗”“截留押金”的合作代理商,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用户教育:开设“全民反诈课堂”“守护钱袋子”专栏,通过案例解读、风险提示,教用户辨别POS机诈骗(如“三不原则:不相信电销、不缴陌生费用、不泄露信息”)。
尽管监管与支付机构已加强防控,但POS机市场规模大、分布散,仍存在监管盲区。用户办理POS机时,需做好以下3点自保措施:
选正规渠道:优先通过支付机构官方APP、线下授权门店办理,拒绝“电销推销”“路边地推(无固定门店)”,办理前查询支付机构是否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拒缴陌生费用:对“保证金”“激活费”“服务费”等额外收费保持警惕,正规POS机仅可能收取“流量费(30-60元/年)”或“押金(可通过达标返还)”,且费用需在官方渠道明确公示;
保护个人信息:仅向办理机构提供“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必要资料,拒绝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视频给个人”,避免信息被倒卖。
太原35人POS机诈骗案并非个例,它反映出POS机黑灰产业链的复杂性与危害性。要彻底遏制此类犯罪,需要“监管部门严打、支付机构守责、用户警惕”三方联动:
监管部门需持续加大对“空壳代理商”“非法套现团伙”的排查力度;支付机构要完善代理商准入与退出机制,堵住违规展业漏洞;用户则需提升反诈意识,不贪“免费”“低费率”的小利。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净化POS机市场环境,维护健康的金融秩序,让POS机真正成为商户与个人的“收款工具”,而非犯罪分子的“敛财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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