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电签知识员发布时间:2023-08-28分类:行业新闻浏览:249
近日,厦门思明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进行了宣判。该案的被告人利用窃取的个人信息进行推广POS机业务,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去年10月,马某希望推广POS机业务,于是找到程序员杨某共同研发类似软件,用于收集个人信息。然而,效果并不如预期,两人便计划攻击一个订单跟进网站的后台系统,以获取更多个人信息来推广POS机业务。
随后,他们又联络具有相同背景的陈某合作,入侵一家科技公司开发的跟单系统后台,非法窃取了7万多条相关公民的个人信息。
获得大量个人信息后,马某发现仍然无法有效推广POS机业务,于是想到出售这些个人信息可以获利。他以每条0.7元的价格将这些信息卖给了汪某,而后者再次加价进行转售。
今年2月,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成功抓获了杨某、马某和汪某,同时陈某也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经过法院的审理,四名被告人均被认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厦门思明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马某和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此案的宣判再次表明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公众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确保自身的隐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