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个人POS机客服发布时间:2023-07-25分类:行业新闻浏览:245
越南国家银行(越南中央银行)即将在2023年8月生效的两项金融领域活动规定——《边境国家货币兑换代理活动规定》和《非政府担保外国贷款条件规定》被视为重要举措。
《边境国家货币兑换代理活动规定》是由越南国家银行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的第04号通知(04/2023/TT-NHNN)。根据该规定,边境国家货币兑换代理只能以越南盾从个人购买毗邻国家货币的方式进行经营,但《边境国家货币兑换代理活动规定》第二款中有特定情况的豁免规定。
设在国际口岸和一类口岸出境等候区的边境国家货币兑换代理可以按照规定,以现金形式向个人销售邻国货币并换取越南盾。
这项《边境国家货币兑换代理活动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另一方面,越南国家银行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了第08号通知(08/2023/TT-NHNN),详细规定了非政府担保的外国贷款条件——《非政府担保外国贷款条件规定》。
根据该规定,适用《非政府担保外国贷款条件规定》的对象包括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信贷机构以及在越南开展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即外国借款人(借款人);借款人还应在外国信贷机构和银行分行(即账户服务提供银行)开立外国借款和债务偿还账户。
对于以发行国际债券形式借用外国贷款的借款人来说,除了满足非政府担保外国贷款的条件外,还必须遵守关于向国际市场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对于国有企业作为借款人的情况,除了满足贷款条件外,还必须遵守关于国有企业投资于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这项《非政府担保外国贷款条件规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正式生效,是越南国家银行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第08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