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识小能手发布时间:2024-02-22分类:行业新闻浏览:187
根据近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信息,支付机构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汇支付”)在2024年2月18日新增了两条执行信息,总执行标的金额过亿,具体金额分别为4816万元和5989万元。这两条执行信息均由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截至发稿前,中汇支付涉及的法院执行信息已达103条,显示了公司在经营中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
中汇支付自2009年9月成立以来,经历了多次业务调整和风险事件。2013年1月,该公司获得了《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全国)。然而,由于数据泄露等重大风险问题,中汇支付在2016年1月被注销了互联网支付许可资质,并停止了在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深圳、厦门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此外,在2023年1月的支付牌照续展中,由于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人民银行中止了对中汇支付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审查。
除了上述风险事件外,中汇支付还曾因“技术失误”引发了大规模的商户结算款重复打款事件。据悉,在2018年8月17日当天,大量商户收到了两倍甚至三倍的到账资金,涉及结算资金约6亿元,其中超过3亿元为重复打款金额。这一事件给中汇支付带来了巨大的声誉损失和财务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中汇支付在面临多重困境的同时,还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监管机构的严厉处罚。2023年10月30日,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对中汇支付开出了一张大额罚单。由于中汇支付未按规定办理特约商户资金结算、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警告并合计罚没超过8000万元。这一罚单不仅体现了监管机构对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也反映了中汇支付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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