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识小能手发布时间:2024-03-25分类:行业新闻浏览:228
在现代生活中,信用卡已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然而,当遭遇信用卡丢失或损坏时,我们往往需要求助于银行以补办新卡。为此,许多银行提供了在线服务,使得补卡过程更加便捷。遗憾的是,这些服务有时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实施犯罪的突破口。
在一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标题为“信用卡里的钱去哪了?”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文章描述了一个团伙利用银行流程漏洞,冒充信用卡主人进行补卡,进而盗刷信用卡的犯罪行为。
该团伙的主谋之一,翟某,此前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2023年3月,他的妹夫刘某甲向他展示了一条快速致富的途径:利用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进行非法获利。翟某对此表示出浓厚兴趣,并迅速掌握了整个犯罪流程。
刘某甲通过海外渠道获取了大量包含信用卡账户、密码和持卡人身份信息的个人信息。利用这些信息,翟某冒充信用卡主人,致电银行客服,谎称自己的信用卡已损坏,请求补发新卡。通常情况下,银行客服会在验证客户身份时提问一些预设的安全问题。然而,由于部分问题设置过于简单,翟某凭借预先获取的信息轻易通过了验证,成功申请了补卡。
在电话中,翟某还巧妙地获取了信用卡额度、快递单号等敏感信息。随后,他通过快递将新卡送至指定地址。为了在卡主之前截获信用卡,翟某找到了他的另一位亲戚李某。李某在金钱的诱惑下,同意帮助翟某取卡并套现。
为了避免被追踪,李某并未亲自领取信用卡,而是将任务转交给了他的表弟刘某乙。刘某乙随即前往外地领取了信用卡,并在完成激活后,李某开始了他的消费之旅。他在天津、河北唐山等地的珠宝店使用POS机刷卡,购买了价值超过19万元的黄金首饰。
为了将这些黄金首饰变现,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寻找买家,最终与从事黄金回收的商家冯某等人达成了交易。他将黄金首饰分三次出售,共获得了17万元的利润。之后,李某通过刘某乙等人的账户,将8万元赃款分六次转给了翟某。
信用卡主人杨某在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额度被用光后,立即联系了银行并报案。2023年4月,李某、翟某等人相继被捕。梁溪区检察院介入此案后,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定性,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洗钱罪。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罪名进行了精准认定,并对涉案人员提起了公诉。
2024年1月19日,法院对李某作出了判决。翟某、刘某乙等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犯罪分子如何利用银行服务的漏洞进行犯罪,也提醒了我们在使用信用卡时必须更加谨慎,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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